要害詞:戴看舒

1937年7月7日,抗日戰鬥周全迸發。次年5月,戴看舒由上海到噴鼻港,任中國文明協進會理事、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留港會員通信處干事等,主編《星島日報》副刊《星座》、詩刊《極點》,編纂英文版《中國作家》等。1941年12月25日,日軍占領噴鼻港。1942年3月,japan(日本)憲兵以從事抗日運動的罪名,將戴看舒逮捕。戴看舒備受嚴刑,但一直保持平易近族時令、寧當玉碎,并寫下《獄中題壁》等佈滿愛國情懷的詩篇。同年5月,戴看舒被保釋出獄,但仍遭到“不得離港”等限制。直到1945年8月15日japan(日本)宣布無前提降服佩服后,他才取得人身不受拘束。1946年春,前往上海。

抗克服利以后,全國鼓起揭發漢奸活動,文藝界也不破例。

1945年9月11日,戴看舒致信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后改名為“中華全國文藝協會”),陳述本身從港戰產生以來的情形。9月24日,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復函戴看舒,委托其擔任“查詢拜訪附逆文明人”(《文協函慰上海作家并請查詢拜訪附逆文明人》,重慶《至公報》1945年9月25日第1張第3版)。可是不久,戴看舒自己卻被揭發為漢奸。1946年2月1日,桂林《文藝生涯》收復版第2號頒發《中華全國文藝協會對于懲辦附逆交流文明人的決議》,同時刊發21位“留港粵文藝作家”結合簽名的《留港粵文藝作家為揭發戴看舒附逆向家教中華全國文藝協會重慶總會提出書》。《提出書》指控戴看舒在噴鼻港失守時代,“與敵偽往來,已證據確實”,并附證據三件。針對指控,戴看舒寫了一封逼真沉痛、動人肺腑的“分辯書”(馮亦代曾保留著這份未刊手稿,幾十年后轉送給了李輝。拜見李輝《難以走出的雨巷——關于戴看舒的分辯書》,《收獲》1999年第6期)。他說:“我已經在這里坐過七禮拜的地牢,挨毒打,受饑餓,受盡殘暴的苦刑(但是我并沒有供出任何一小我)。我是到病篤的時辰才被保釋出來抬回家中的。”還說他謝絕餐與加入敵偽組織及其運動,“沒有寫過一句迫害國度平易近族的文字”。中華全國文藝協會重慶總會大要收到了戴看舒的“分辯書”,終極未采信那些“留港粵文藝作家”的提出,沒有認定戴看舒為“附逆文明人”

風浪本已停息,沒想到兩年之后,又交流有人說戴看舒是被通緝的漢奸。

1948年3月22日,上海《西北日報》第1張第4版登載新聞《粵高院通緝漢奸三百余名傳葉靈鳳戴看舒匿居本市》,內裡稱:“廣東高級法院比來通緝漢奸一批計三百余名,文明漢奸葉靈鳳,戴看舒亦在其內。傳葉戴二逆,改姓改名,潛居滬市。”3月24日,重慶《至公晚報》也頒發了落款《粵高院通緝漢奸傳戴看舒葉靈鳳匿居滬市》的新聞,其電訊頭為“廣州二十三日電”。

戴看舒看到《西北日報》上的新聞后,“不堪駭異”,遂于3月24日致信《西北日報》,請予更正。全文如下:

逕啟者,本月二十二日貴報第一張第四版,載有粵高級法院通緝漢奸三百余名新聞一則,獨舉出葉靈鳳及不才姓名,并稱葉君與不才均改姓改名,潛居滬市等語,閱之不堪駭異。按不才在港,身陷日寇監獄,受盡虐刑,一直不平,現實俱在,人所共知。(憶貴報長春副刊亦曾註銷短文一篇,記不才在港時編制平易近謠衝擊日寇事。)成功后復員來滬,先后在國立暨南年夜學、國立音專及市立市專等校任教,得暇并為各報章雜志撰文,現寓本市其美路新綠村,從未改姓移名,更無所謂潛居,貴報所載各種,想必出于心懷叵測者之歹意毀謗,用特奉函,請予更正。是所至感!此上

西北日報

戴看舒稽首三月廿四日

3月26日,這封信刊發在上海《西北日報》第1張第4版“來函照登”欄。戴看舒以為,他在噴鼻港“身陷日寇監獄,受盡虐刑,一直不平,現實俱在,人所共知”,而《西北日報》所載的不實新聞,是心懷叵測者對他的“歹意毀謗”。

信中,戴看舒提到“貴報長春副刊亦曾註銷短文一篇,記不才在港時編制平易近謠衝擊日寇事”。“短文一篇”即指馬凡陀所寫的《戴看舒所作的平易近謠》,頒發在《西北日報》1946年11月9日第2張第7版《長春》。文中說,噴鼻港被日寇進侵后,平易近間廣為傳播一首譏諷japan(日本)侵犯者為祀奉所謂“陣亡英魂”而建造“忠靈塔”的平易近謠——“忠靈塔,忠靈塔,本年造,來歲拆”,是戴看舒寫的。那時,戴看舒所編制的平易近謠共有十幾首,此中一首咒罵japan(日本)“神風飛機”的平易近謠是如許寫的:“神風,神風,只只撥空,落水送終。”在馬凡陀看來,以《雨巷》等抒懷詩著名的戴看舒“突然寫出這種樸素的作品來”,一點也不希奇,“由於任何當真地生涯在這個時期中的人沒有不受時期的動搖的,況且一個敏感的詩人呢?”他還說:“戴師長會議室出租教師曾被捕坐牢,受盡痛楚,固然生還,身材年夜受影響。”此后,漢口《年夜剛報》(11月12日)、重慶《至公晚報》(11月14日)、貴陽《中心日報》(11月27日)等報紙紛紜轉錄發載了這篇文章,在文末署有“文聯”字樣。11月18日,噴鼻港《華商報·熱風》第229期轉發時,改題《噴鼻港的戰時平易近謠》,文末標示“文聯社特稿”。馬凡陀的這篇文章為戴看舒洗清冤白起到了很主要的感化。正因這般,所以戴看舒在信中特殊提到兩年前的這篇短文,以重視聽。

1948年4月11日,《青島晚報》上有一則簡訊,題為《戴聚會場地看舒不白之冤》,對《西北日報》所載新聞及戴看舒信作了比擬客不雅的報道:“日前上海某報記戴看舒附逆嫌疑,與葉靈鳳之名并列。此訊註銷后,載(戴)立函該報更正……上海某報以戴行跡機密,實誤傳,戴寓于上海江灣其美路,且常在各類文藝會議中漏(露)臉焉。”

戴看舒寫給《西北日報》的這封辯誣函,未支出中國青年出書社1999年1月版《戴看舒選集》,也不見有論者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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